邻里关系的相处中,总免不了一些小事矛盾,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房屋相邻,双方的屋檐水沿两家房屋中间的一条一米间距滴水沟流出,后原告占用滴水沟砌牛墩,给被告屋檐排水带来困难。今年,被告也占用滴水沟修建围墙、砌阶级,给原告屋檐排水和出粪通行等带来影响,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经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去到原、被告家中现场勘查,通过情法结合,辩法析理,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决定都各让一步,最后达成一致协议:李某拆除牛墩,赵某拆除所砌阶级并给付1000元给原告对滴水沟进行水泥加固以保障两家屋檐水排水通畅。
法官寄语:俗话说,“远水难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纠纷产生的原因一部分是一方权利意识的过分扩张,过于强调自身的权益,在行使权利时没有适度的克制,造成了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另一方忽视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公共关系中应有的容忍义务,对别人缺少应有的体恤和包容,在琐事上动辄计较。如果每个人都能多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以和为贵,便能减少许多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