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过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新闻发布会,知晓了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力度与决心,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能够参与这起涉民生案件并且协助法院破解执行难,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涉民生案件在湖南省人大代表湛灿的参与与协助下顺利执结。
承揽工程不慎垮塌 造成房主多级伤残
2016年12月31日,湛某因承揽某乡临街门面及房屋亮化工程,在给谢某家的私宅安装雨棚时,因附着不牢固,近20米长的雨棚突然垮塌,将正坐在屋檐下吃饭的谢某压倒。后经鉴定谢某因伤三个部位构成十级伤残。
因就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谢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湛某应赔偿谢某各项费用合计17万余元。湛某向谢某支付了医疗费用13.8万元后,剩余款项迟迟未能赔偿到位,遂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屈原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湛某名下确无财产,于是便多次约谈湛某,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但是湛某声称前期已经支付大笔医疗费用,现生活拮据,无力偿还。
省人大代表提供线索 打破执行瓶颈
“您好,我们是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这是我们的工作证。我院有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你村,因其不主动履行义务,特来了解一下他目前的情况。”
为了化解这一难题,屈原法院执行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湛某所在的屈原管理区凤凰乡磊石村委会联系,详细了解湛某目前的生活状况。
湖南省人大代表、该村党总支部书记湛灿知晓这一事情后,向执行干警询问起基本案情,告知湛某在乡政府有建设项目,只是资金尚未到期发放,同时表示愿意协助法院做湛某的工作,说服其主动履行义务。
多方协调 乡政府优先支付项目经费
随即,执行干警与湛灿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湛某的住处。
执行干警与湛灿对被执行人湛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为其分析了当前全国法院“执行攻坚”的大环境,若不能及时履行义务,将会面临罚款、拘留,并冠以“老赖”之名,生活、工作、出行、高消费等都会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将申请执行人生活维艰的现状告诉了湛某。
听了村支书与执行干警一番话,被执行人湛某表示也很希望能够履行义务,但手头上确实没有钱来偿还,“我在乡政府承包了一项目工程,所有的资金都投入进去了,目前项目还没完工,确无资金可支付赔偿款。”
见此,湛灿多方协调,当即与乡政府取得联系,向乡政府表明法院来意并告知该案的来龙去脉。最终,乡政府同意从被执行人湛某承包的乡政府未到期的项目工程经费中优先支付执行款。
次日,在湛灿的陪同下,被执行人湛某主动将赔偿款送至法院,案件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