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红榜季,高考的莘莘学子纷纷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周某(化名)因儿子考上某大学飞行员高兴又担忧。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周某因生意周转为由向谢某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月息5%,后来还款2000元本金后,周某拒不还款。谢某无奈诉至该院。屈原管理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周某偿还谢某78000元本金及利息。判决书下达后,周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遂谢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周某,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后果。迫于法律威慑,周某和谢某达成和解协议,周某按和解协议内容按时转账给谢某。但好景不长,被执行人周某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和解协议上的内容。为了保障谢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恢复了对该案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找到周某,通过社区走访调查了解到其已外出务工,一直未归。
直至最近,执行干警通过社区和周某的亲属了解到,周某的儿子被某大学飞行员专业录取,正筹备升学宴。借着这一契机,执行干警前往周某家中,考虑到被执行人周某的尊严和面子,并未对其实行强制措施,而是对周某进行思想教育,告知其失信会影响孩子以后政审。在该院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周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时失信行为而影响儿子的前程,遂于次日主动前来法院付清所有欠款。
交完执行款后,被执行人周某说:“都怪自己一时糊涂,我可不能害了我儿子,今天我把钱都还清了。”,自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失信被执行人面临着“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等种种不便,执行干警奉劝有能力执行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相关义务,不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