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君山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蔡某华利用真假币调包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交付香烟,诈骗财物价值人民币48816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蔡某华在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许市镇、良心堡镇、钱粮湖镇等地,先后4次到小卖部、小超市购买三十条香烟,在老板点清货款后,又以家中有急事暂不购买香烟为由,拿回真钱并与暗藏的假币掉包,随后“改变想法”继续交易。老板则因之前清点过货款放松了警惕,不再查验蔡某华第二次拿出的钱,故而屡屡得手。
法官说法:掉包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方式,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该类案件,关键还是要群众多多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如果碰到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