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不是只有15天吗?放了我吧,我愿意还钱!”被执行人陈某因拒不申报财产而被云溪法院第二次司法拘留时,终于感受到了“不舒服”,主动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
陈某是云溪区一养殖户,2014年,陈某联合数十名养殖户,以个人名义向云溪农商银行贷款170余万元,用于扩建养鸡场、养猪场。后经营不善加上传染病频发,陈某名下养殖场亏损严重,贷款到期后,陈某拒不偿还,于是农商银行将陈某告上法庭。案件经云溪法院判决后陈某久久未履行义务,遂云溪农商银行申请执行。
执行伊始,陈某还配合执行,多方筹措,想办法按期偿还。随着执行工作深入,60余岁的陈某开始又“老”又“赖”。在执行法官约谈时,陈某曾说:“我一年还一万元,能活几年就还几万”、“信用社的钱是国家的钱,国家都没找我要,你们要什么”……因陈某拒不履行判决,云溪法院决定对陈某拘留15天。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发现陈某隐匿大额拆迁款,并未向法院申报。执行法官到拘留所与陈某约谈,陈某依然拒不承认,于是法院决定对陈某再拘留15天。在向陈某送达第二次拘留文书时,陈某主动申请执行和解,继续偿还贷款。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