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警队建设,采取四项举措,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警务保障与良好规范的安全服务,连续四年实现无安保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坚持每一项工作都有一名队领导负责。明确队领导职责,将安保、押解、值庭、警衔管理、宣传信息等各项警务工作细化,责任到人,认真履责,最大限度实现警力科学配置,有效防止因职责重叠影响到工作效率。
二是坚持每一次行动都有工作方案(预案)。庭审活动和执行外勤任务都有警务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防范,从容处置。对每一场庭审做到提前了解案情,明确押解人员,精准部署岗位,落实责任分工。
三是坚持每一日都有队领导负责工作督查。每日由一名队领导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安检值勤、审判区域的庭审值庭和办公楼的安全巡查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实现安全风险有效防范。
四是坚持每周一早训和例会。除坚持每半年全体法警集中训练两周以外,还做到每周一早上6点半准时集合,进行1000米晨跑、擒敌拳和警棍盾牌操练习、应急处突演练等训练的常态化,提升了法警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7点半召开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任务。坚持例会制度,大大提高了警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