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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汨罗)毒鸳鸯”以贩养吸各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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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21 10:08:07 打印 字号: | |

    法制周报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胥扬 龙强

    为了应付毒品开销,吸毒上瘾的曾某夫妇俩以贩养吸。不到3个月,他们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汨罗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黄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对扣押被告人曾某在案的赃款50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吸毒夫妇以贩养吸

    曾某和妻子黄某都是吸毒人员。1975年出生的曾某,还因抢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两次获刑。两人每天毒品开销要几百元,便想以贩养吸。

    2017年8月初,李某打来电话要毒品,黄某骑着摩托送上门200元“套餐”,这是她第一次贩毒。几天后,李某又打电话点“套餐”,这让黄某看到了“商机”。

    她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邵阳一个贩卖毒品的上线“跃哥”,商谈购买毒品的价格。2017年9月30日一大早,她租车赶往邵阳,购买了约1.6万元毒品。

    毒品买回来后,夫妻俩在家里分包毒品,并设置200元、300元“套餐”。200元一套的是冰毒0.4克和半粒麻古,300元一套的是0.6克冰毒及1粒麻古。上线赠送了底粉,他们便在分装过程中掺了底粉。妻子进货,丈夫负责销货。10月,两人再赴邵阳购买了约1.5万元毒品。

    交易途中被抓获

    10月26日12时,在黄某手中购买过2次毒品的李某打来电话,想要20克冰毒和20粒麻古。黄某带上毒品,请邻居送她去路口搭车,下了摩托便被民警抓获。

    随后,公安机关将驾车回家的曾某当场抓获,查获冰毒净重1.75克;并在两人家中查获毒品海洛因18.16克、冰毒16.33克、麻古4.32克;扣押现金人民币5000元。经检验鉴定,查获毒品共计62.37克。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至10月,曾某、黄某共计贩卖毒品海洛因1克、冰毒5克、麻古0.95克。贩卖毒品非法获利5000元左右。

    贩卖运输毒品69.32克

    庭审中,被告辩护人提出,涉案毒品中掺入了底粉,应考虑纯度、含量问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黄某作为有吸毒史的贩毒人员,且有向他人贩卖毒品的事实,应当将其贩卖的毒品数量和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为贩卖的毒品总量,故依法认定被告人曾某、黄某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量为69.32克。但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系吸毒人员,查获的毒品并没有完全流入社会造成实质性危害,对辩护人要求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两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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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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