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第六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4名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旁听庭审。
不到9点,法庭内已座无虚席,120余名大学生或翻阅着专业书籍,或小声讨论着即将观摩的庭审,眉宇间透露着期待。
9点20分,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姚某因欠赌债,被人逼债。外号叫“胖子”的万某(另案处理)知晓这一情况后,招聘姚某充当“马仔”,主要负责将毒品海洛因从缅甸金三角运输至岳阳市,每趟付给2万元报酬。2016年7、8月,姚某受“胖子”的指使与他人两次从缅甸购进海洛因运至岳阳市,随后又跟随“胖子”贩卖给他人。同年9月,姚某从缅甸拿毒品返回的途中在贵州省境内被公安人员现场查获,后经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8年,岳阳市公安局在侦办“胖子”等人贩毒案过程中,发现姚某遗漏了上述第一、二笔犯罪事实,经查明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休庭40分钟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姚某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八万元,与原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三万元。
“检察机关未指控被告人有走私毒品的罪名,为什么判决认定了?”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脱下法袍,与旁听庭审的大学生们互动。法官们从案件的证据、定罪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案情具体分析,阐述作出判决的理由,并一一解答学生们对庭审过程中的疑惑。
“我们将继续做好驻校第六数字法庭开庭的常态化,为大家提供更多的现场观摩学习机会。”合议庭审判长、刑一庭副庭长李强斌如是说。
“对代表委员来说,既是履行监督职责,也是一种新颖的法治学习方式。”湖南省人大代表、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濠河村妇联主席兼计生专干周培兵称赞道,“送法进校园的普法方式,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与司法自信。”
据统计,岳阳中院在湖南理工学院建立数字化法庭以来,每年有计划地在此开庭审案,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律实务课,实现了司法资源和法学资源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