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湘阴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申请人杨某在领取了赔偿款后,紧握执行法官的双手说道:“非常感谢法院!法官你们辛苦了。”
据悉,某花炮有限公司在安排货物运送的途中,因引线自燃,引起爆炸,导致在路边正常行走的杨某受伤。经鉴定,杨某的伤情被评为六级伤残。双方虽在当地村委会和司法部门的协调下达成协议,但因后续的赔偿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将某花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某花炮有限公司赔偿11万余元,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支持原告诉求。该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花炮公司仍未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执行案件后,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但熊某一直不予理睬。后来,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有一台奥迪Q5小轿车,便立即查封了该车辆,同时立即前往该公司将车辆扣押至法院。执行法官告知熊某拒不履行的话,法院将依法拍卖扣押车辆,但熊某仍然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遂将该车辆依法移送评估公司评估。网拍当日,该车辆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以7.83万元成交。买受人将钱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杨某到法院领取赔偿款,使杨某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