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蔡建平)近日,汨罗市法院民三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诉讼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倒逼被告主动现身,偿还了全部欠款。
湖南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某借款70万元,并由熊某、梅某进行担保。借款到期后,湖南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陆续偿还了50万元,剩余20万元一直未偿还。李某某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并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
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多方查询,成功将被告的银行账户冻结。不久,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主动与法院联系,要求协商解决与原告的纠纷。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湖南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当场兑付了拖欠的20万元欠款。同时,法院也依据原告的申请,对案件裁定撤诉,并解除了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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