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淘宝网“司法拍卖”岳阳地区网页,映入眼帘的第一个机动车拍卖物品就是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的一台牌照为粤VPA893的丰田越野车,此车拍卖评估价为20万元,一天时间内引6200多次“围观”,延时20多次,出价29次,一度竞价“场面火爆”,最终该执行标的物以256500元价格被成功拍卖。
据了解,此车原车主顾某与丈夫陈某在2012年向赵某借贷150万元,借款到期后,分文未还。而债权人赵某却又欠下岳阳市某贸易公司的债务,2016年12月赵某将债权转让给岳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时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邮寄给了陈某和顾某。陈某和顾某不认可此债权转让,故原告岳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诉至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判决确认原告岳阳市某贸易公司与被告赵某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限被告陈某、顾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岳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支付以本金150万元、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自2012年11月2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判决书下达后,顾某、陈某拒不履行义务,岳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屈原法院受理后,开展执行工作,查到顾某名下的车辆,2017年4月依法进行财产保全冻结,于2018年8月扣押此车。近日,通过司法网络拍卖进行处置,拍卖所得款用于偿还顾某、陈某所欠岳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