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9:30,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音响起,由湖南省岳阳县纪委监委立案侦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贪污罪一案公开审理,岳阳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县财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乡镇、县直相关单位120余名财务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3月至2016年7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担任筻口镇计生办报账员,筻口镇计生办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方某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方某利用自己经手和管理筻口镇计生办资金职务便利多次将计生办公款用于个人开支,并使用伪造的报账凭证进行平账,贪污数额共计人民币53.0815万元。
“我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家人,由于平时缺乏学习,不懂财务纪律,才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我对我的行为深表后悔……”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方某当庭认罪、悔罪。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旁听人员“零距离”旁听了庭审全过程,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后的惨痛教训,此案经合议庭讨论后宣布择期宣判。
“今天参加庭审旁听,心灵深受震憾。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对纪法要心存敬畏,严守法纪底线。对于教体系统来说,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我们将以方某案件为教训,强化财务规范管理,切实增强账务人员的法纪意识。”县教体局计财股股长罗振意旁听庭审后深受触动。
“看到昔日的‘熟人’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对我们触动很大,让我们深刻体会了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我们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筑牢廉洁底线。”参加警示教育的筻口镇财政所干部纷纷表示。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财务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旨在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接下来,还将根据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