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出国,可我的银行账户冻结了,怎么解除冻结啊。”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被执行人着急出国,发现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急忙联系法院,并将欠款本金利息一起全数支付到位。
2013年5月20日,张某甲向申请人张某乙借款30000元,约定利息按每月1分计算,期限两年归还。借款到期后,张某甲未予偿还,经多次催讨,张某甲每年向张某乙出具月息1分利息欠条。截至2017年1月2日止,张某甲共向张某乙出具4张利息欠条,总金额12200元。由于多次催促还款未果,张某乙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甲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张某乙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3年5月20日始至借款偿清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张某甲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乙于2018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张某甲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张某甲电话联络不上,多次上门都未找到人,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依旧未能找到张某甲。执行法官将刊登了公告的《人民法院报》在当地村部传阅,并告知村民转告张某甲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希望张某甲主动与法院联系。随后,执行法官经过不动产中心的协助查询,亦未查到相关不动产信息,经过银行账户信息查询,张某甲账户上的余额所剩无几,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即便如此,执行法官仍没有放弃,想从仅有的线索中找到执行突破口。随后,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张某甲名下有一张银行卡每月有现金收支痕迹,证明此卡一直是使用状态。于是执行法官将此银行账户申请冻结。
就在账户冻结后的第3天,张某甲主动打电话来法院申请付款,张某甲坦言,执行法官将《人民法院报》公告在张某甲所在的村部传阅后,给张某甲生活带来很大压力,同时银行账户的冻结,也影响了张某甲办理出国相关手续。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张某甲在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第一时间联络上执行法官,将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完毕,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