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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我种树你养虾 树死求偿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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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危俊洁  发布时间:2018-10-31 11:36:58 打印 字号: | |
  小龙虾本是餐桌上的美食,如今两村民却因为养殖小龙虾对簿公堂,究竟为何?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李某认为何某养殖小龙虾导致李某所种花木死亡而起诉何某,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何某系同村同组村民,且两人的农村集体土地紧密相连。2010年初,李某在责任田里种植花木;2018年初,何某改造责任田并蓄水养殖小龙虾。2018年5月,李某发现花木死亡将何某诉至法院。

  何某辩称,李某的花木死亡与其无关,两人的农村集体土地虽相连但李某的田地势还高些,李某的花木之所以淹死是因为雨季降水多,而李某没有在田中挖水渠而导致花木死亡。而且何某之所以养殖小龙虾是因李某所种花木引来鸟类,导致何某种植的水稻颗粒无收,何某无奈才养殖小龙虾。

  法院审理认为,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其中一般侵权行为系行为人基于过错致人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构成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李某主张其种植的花木系何某在田中蓄水养殖小龙虾而导致的死亡,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李某承担,但李某仅提供十张花木照片并不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打官司就是讲证据,没有证据的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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