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岳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们就交通安全,为来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师生、家长开设普法课堂,生动活泼地讲解交通安全意识“始于足下”,并与孩子们进行了互动。
当天下午,来自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附属小学158班的60余名师生、家长到岳阳中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在该院的院史陈列馆和文化长廊,孩子们饶有兴趣地进行参观,不断向讲解工作人员提出疑问,新奇又憧憬地触摸、感受法院元素和法治文化。
“交通安全意识离不开三个重点:走路、乘车、骑车或者驾驶车辆。”在法治课堂环节,岳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何蓓携合议庭成员,结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实例,就学生安全交通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与分析,并向孩子们赠阅了法律读本。
“穿行马路时,你注意过这些标志吗?”“大家骑自行车上学的吗?大家知道骑行自行车对于年龄是有要求的吗?”“乘坐机动车时,哪些动作不能做?”课堂上,孩子们或惊讶于“原来是这样”;或踊跃举手回答法官的提问,“我来说一说”;或对相关案例发出感叹,“太危险了!我以后再也不做了。”
当天,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还穿上了法袍,坐上审判台,拿起法槌,当上了“小法官”。活动中,有孩子欢呼,“以后我也要当法官。”
见证了孩子们的浓厚兴趣与丰富收获,家委会成员说道,这样的体验式普法,将规则意识、法治理念寓教于乐,“既增进了孩子们对法治的崇尚,又拓宽了孩子们对职业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