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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楼区)肖冰峰 :保持对法律的谦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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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05 16:07:41 打印 字号: |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肖冰峰. 许新文 摄

    法制周报记者 曾雨田

    从做统计到坐在审判席,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刑1庭副庭长肖冰峰回想起自己所办的第1起案件时,坦言有欣喜也有忐忑,“办案以后一开始很兴奋,想着怎么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审判中去,但真正要判决的时候,其实很忐忑,要对当事人负责”。

    “做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是谦恭,对待案件、当事人都要保持谦逊的心。”领导的一席话,影响了肖冰峰的职业生涯。工作8年,肖冰峰慎重地对待每个判决,始终保持敬畏之心。

    2016年,区检察院就何某等7人犯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市林业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区检察院支持起诉。

    肖冰峰作审判长审理该案,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共同犯罪理论,区分主从犯予以裁判,判决7名被告人1年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入选2016年最高法环境资源10大典型案例。该案的判决书也在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1等奖。

    “法律更新很快,如果按照10年前的知识储备,肯定不能胜任现在的审判工作。” 肖冰峰告诉记者,审判过程中会不断遇到新类型案件,必须不断学习。

    2016年,肖冰峰受邀在全国卫计工作培训班讲课。2018年,在湖南整治“两非”工作业务培训班上,肖冰峰以《“两非”案件入刑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再次做了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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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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