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的纠纷说大不大,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可说小也不小,关乎文明与法律的界限、关系个人权利与自由的边界。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严某与白某系上下楼邻居,几个月前白某家装修过程中漏水,导致楼下严某的房屋墙面及部分灯具损坏。严某多次与白某协商未果,遂向华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某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000元。承办法官认为相邻权纠纷这一类案件较为繁杂,按照一般的案件直接开庭审理未必就能解决问题,即使判决也不易执行,因此,承办法官在案件受理的当日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白某认为严某要求的赔偿过高,有“狮子大开口”的嫌疑,而严某则认为白某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因此双方此前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白某正在房屋装修,如无法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酿成更大的矛盾,承办法官约双方当事人次日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双方到场后,承办法官首先让双方放下对立情绪,就事论事,最终让双方达成一致,由白某一次性赔偿严某4000元并及时修复漏水位置,严某向法院撤诉。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既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又及时化解了邻里矛盾。
俗话说,“过日子,哪能没个锅碗碰着瓢盆的时候”,许多邻里纠纷的产生始于琐事,该类案件及时的快审快结,工作重心前移,既能避免损失扩大矛盾加深,也能节约司法资源,多一对和睦友邻,少一场公堂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