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巧抓执行时机,清晨7点30分将外逃3年的被执行人曾某抓获,迫使其偿还了申请执行人部分债务,双方当事人就剩余债务也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
阴雨绵绵的周一,像往常一样,早晨7点,52岁的执行员陈海清就已经在办公室整理卷宗,研究案情......“陈法官,老曾回来了,我现在就在他家楼下......”执行员陈海清突然接到申请人胡某电话,他立刻放下手中的案卷,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不到五分钟,执行干警就集结完毕,整装出发,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曾某的住处。
据悉,胡某与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曾某向申请人胡某借款10万元,自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走访调查,发现曾某并未在原住宅居住,其邻居亦反映其常年在外做生意,申请人提供的曾某电话也早已停机销号。曾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无法取得其行踪消息,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尽快找到曾某,执行干警多次在其住宅附近蹲点守候,但均未有所收获。由于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曾某是朋友关系,且平时工作时间比较灵活,遂胡某主动提出蹲守曾某。经过数日努力,胡某终于在12日清晨发现了曾某,并及时将情况告诉执行干警。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执行局干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了曾某。
由于曾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曾某亲属多次电话联系执行干警及申请人,要求协商解决,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组织下,曾某同意偿还胡某1.5万元,剩余借款双方也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本案中,作为申请执行人,胡某主动提供有效线索,促进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进行,也使自己的债权顺利实现。在执行攻坚阶段,该院将穷尽各种司法措施,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希望申请人能够理解执行工作,支持执行工作,积极提供线索,推动案件高效、快速执结,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