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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华容)贩卖假毒品照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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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30 16:47:20 打印 字号: | |

    本报岳阳讯 丁某贩卖“冰毒”给吸毒人员陶某、李某,并获“毒资”200元,经鉴定,贩卖的毒品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近日,岳阳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丁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8月,丁某将从他人手中获得的用透明玻璃瓶装着的白色晶体(似毒品状物)放在家中饮水机柜子里。8月2日,吸毒人员陶某、李某向丁某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丁某将从该玻璃瓶中分出的一小包白色晶体贩卖给了陶某、李某,获得“毒资”200元。8月21日,公安机关从丁某家中将饮水机柜子里透明玻璃瓶装着的白色晶体计8.7克(疑似毒品)查获。经鉴定: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丁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将不含有毒品成分的白色晶体状物当作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他人,属于贩卖毒品未遂,应从轻处罚。

    本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胡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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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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