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暨科技法庭正式投入使用。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易灿军担任审判长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品刑事案在新建科技法庭公开审理,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被告人亲属在旁听席旁听。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龙某、易某、潘某、宋某、龙某某六人明知章某、张某(二人另案处理)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剑南春”、“酒鬼”、“水井坊”、“湘窖”、“开口笑”等品牌酒,系由低档酒灌装且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仍低价购进并出售,从中获利。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诉争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六名被告人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此科技法庭是该院加大科技投入,为丰富诉讼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网上办案工作而建成的高标准科技法庭。将原有的一个法庭扩至三个科技法庭,满足了日益增加的司法需求,同时实现了网络直播、录像、回放等功能,满足了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体现法院审判的公正与透明,充分展现和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