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参加。
上午9:00,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参加了庭审旁听活动。在接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公诉人和辩护人的陈述等庭审过程,旁听人员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当庭服判。
庭审结束后,该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征求工作意见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水平,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陈业文,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易斌参会。
会上,杨水平院长介绍了岳阳县法院近年来工作基本情况,希望代表委员和廉政监督员们今后对法院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们一致认为,今天的活动成效显著,感受深刻,对法院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并就法院如何服务群众、如何服务发展大局等问题进行了深刻探讨。同时,建议法院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普法对象范围,特别是针对学生群体和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该院以展板的形式,通过典型案例对环境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