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申请执行人符某将书写着“急民所急,务实风范”的锦旗送到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猛手中。鲜红的锦旗,是申请执行人真情实意的流露,也是对执行法官的鼓励。
符某诉胥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胥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符某货款9万元。判决生效后,胥某未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胥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名下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将胥某传唤至法院后,耐心地对其讲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胥某仍以没钱为由,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鉴于胥某拒不配合的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胥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胥某态度立即转变,表示愿意还钱,但是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胥某当日支付3万元给符某,对于剩余货款,双方当事人也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张猛仍一直跟进案件履行情况,直至案件最终执行完毕。符某为了感谢张猛,特地送来了锦旗,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
一面锦旗表达的远不止谢意,更是对执行法官付出努力的肯定和鼓励,更加坚定了湘阴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打赢执行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