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在立案三天便执结一起近49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人谢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湘阴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谢某借款48.7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187元,财产保全费3020元。该判决生效后,陈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
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8年11月25日受理该案后,即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在第一时间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财产信息,几分钟就查到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账户上有存款489541元,执行干警立即在网上进行了冻结,保证存款不被提取。同时通知了被执行人陈某,但陈某却对此不予理会。鉴于陈某拒不履行的态度,法院立即前往银行将冻结款项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上。2018年11月27日,法院通知申请人谢某领取了全部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