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内,冯某在华容县中医院住院部盗窃作案2次,盗得住院病人及医护人员财物共计价值1240余元。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6月21日,冯某来到县中医院住院部2楼骨科,将病人刘某放在床上的一条长裤偷走,内有现金700余元及银行卡等物品。
6月28日,冯某到县中医院住院部3楼,将护士李某放在护士站前台的一部手机偷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5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医院人多手杂,病人和家属容易对随身携带的财物放松警惕。有人利用了这一点,在医院顺手牵羊。所以,市民在医院时一定要保管好随身财物,不给小偷可乘之机。
通讯员 胡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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