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8时许,湘阴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促使“老赖”在被司法拘留的一天后,主动要求履行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年近七旬的申请人吴某3万余元,案件圆满执结。
2016年12月,吴某诉杨某、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杨某及合伙人周某分别赔偿4万余元(已经垫付的2万元予以扣除)给吴某,被告杨某与周某对赔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人仅支付了3万元,对于剩余赔偿款,吴某多次向两人催付,但杨某、周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湘阴法院执行法官曾经多次找到杨某、周某进行协商劝说,反复阐明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试图说服二人能主动偿还欠款。但二人仍然固执己见,坚持说没有钱赔偿,满不在乎地推脱,甚至扬言坐牢也不怕。
12月1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吴某电话,称被执行人周某正在自己家门口。接到吴某电话后,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6名干警整装出发,来到被执行人周某所在地,再次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周某明确表示不准备履行,且态度恶劣。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抗拒执行的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强硬的司法措施,周某发觉耍赖不但无济于事, 反而让自己身陷囹圄。在拘留的第二天,周某主动联系家人筹措钱款,赶忙履行了义务,最终换回了自己的自由身。至此,该案得以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