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因为近邻可以守护相望。然而同为近邻的吴某和李某却因为一些邻里小事发生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吴某受伤。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交通费等合计1740元。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吴某家菜园与李某所种植菜园相邻。2018年5月22日下午,吴某与李某在菜园中劳作时因为一块菜地发生争吵,随后两人揪扭在一起,在揪扭过程中导致吴某受伤。吴某经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为头部外伤,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在菜园中劳作时发生纠纷,因双方处理矛盾的方法不当导致双方在揪扭过程中造成原告受伤。双方均存在过错,各自应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民事责任。综合本案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及双方的过错,最后判决原、被告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原告损失为3480元,即由被告李某赔偿1740元,原告吴某自己负担1740元。
法官寄语:做人要懂得宽容大度,宽容了别人,就等于善待了自己。同时要学会控制自己,忍受内心的不快,不讲过激的言辞,不采取冲动的行为。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