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各家各户已然沉浸在年前的热闹气氛中,湘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1月29日正值南方的小年,该院喻建伟法官来到该县洋沙湖社区,为一级伤残的申请人杨某上门办理执行款兑付手续,将150余万元执行款转入杨某账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游某、湖南某建设集团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杨某在被执行人承包的工地上做木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空坠落,造成一级伤残。因赔偿款一直未协商一致,杨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被执行人游某、湖南某建设集团公司承担各项损失150余万元。判决后,被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杨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湘阴法院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在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于1月25日将执行款全数汇至法院执行款专户。鉴于杨某因一级伤残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积极与杨某的委托代理人联系,亲自赶赴杨某家中,看望卧床休养的杨某,询问其治疗情况和恢复情况,并在其直系亲属和村支部书记的共同见证下,办理了执行款的兑付手续,通过法院执行账户将150余万元转入杨某账户,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