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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一男子无证伐树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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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舒怡  发布时间:2019-01-30 14:45:59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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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年底,被告人廖某以3200元购买了何某自留山上的树木,双方约定由廖某办理林木砍伐手续。随后附近村民何某等人也将自留山上的树木卖给了廖某,并同样约定由廖某办理相关林木砍伐手续。后廖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分两次将其所购买的树木全部予以砍伐。

  2018年7月10日,华容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出具鉴定意见,认为被告人廖某砍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为98.1立方米。2018年7月17日,华容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为被告人廖某伐的林木价值人民币18992元。

  2018年7月25日,被告人廖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已依法扣押了被告人廖某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廖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2000元应予收缴,上缴国库。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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