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喻佩) 年关岁末,打工的农民工都渴望拿到工钱回家过年。1月24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就顺利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案件。
原告文某、章某系江西籍农民工,承揽了本地某房地产公司所承建小区的部分泥工、木工等工程。完工后,被告单位支付了一部分工钱,尚余9万余元未支付。经催讨无果,文某、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受理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了解案情,做调解工作。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同意分2期向原告支付工钱。该案自立案至调解前后仅用了4天,两原告拿到调解书后,安安心心地返回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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