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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灵活办理破产案件 保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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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  发布时间:2019-02-03 08:08:33 打印 字号: | |
  • 民工在工地上依次领取工钱
  • 民工欣喜地领到工钱

2月2日下午,在某楼盘的工地大门前,在法官的见证下,务工人员老刘欣喜地从破产管理人处领到了工资,与工友们一起,满面春风商量着回家事宜,“等下就回新化老家过年去了。”

这之前的一个月间,听说房产开发商已向法院申请了破产,老刘和工友都暗自担心着这一年的辛苦是否会白费。“这下大家心里的石头都落地了,感谢法院的灵活执行,保障了我们民工的权益。”老李作为工头,代表大家表达着谢意。

    楼盘建设历时四年  进入破产“死局”

老刘等人务工的楼盘为岳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

该公司早在2014年便完成了某土地的招拍挂,并进行了房屋预售。后受各种因素影响,直至2018年12月才基本完成整体项目。

按照当年的预售价格计算,该公司售房所得远不及当前开发楼盘的实际成本,2018年,该公司多次与购房户协商适当地提高房价,但有45户不同意,向法院提请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再加上还有其余债务也正当头,该公司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上写明,仅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一项就近2870万元。

法院对症救治   力促和解企业“重生”

受理该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岳阳中院民二庭庭长李琛率承办法官黄昭等,多次跑工地现场,与破产管理人对接,指导前期相关工作的开展。期间,45户购房户听闻该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原执行程序中止的消息后,多次集体赶到中院信访。

从去年12月份立案开始,李琛率承办团队调查现场、接待购房户和破产管理人、研究对策,为此连轴转了个月有余。

通过前期紧张的工作,承办团队认为,破产并非该置业有限公司的唯一结果,通过与购房户一方达成和解,及时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以此回笼资金,应该可以实现购房户以低于当前市场价格拿到房产、工程款项和民工工资等债务兑付、公司无需破产消亡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这一方案很快得到了分管院领导袁小文的认可,在主持该案的协调会上,他提出,“运用法律手段灵活医治困境企业,实现多方利益的共赢。”

1月24日,案件承办团队与破产管理人共同召开进场会。之后几天内,双方按照既定的“破产和解”工作思路,分头做起置业有限公司、45户购房户以及其余债权人的工作。

密集的工作下,案件终于拨云见日。2月1日下午,经法院协调,破产管理人确认与购房户的和解协议。

2月2日,在破产管理人办公场所前的工地大门口,531万元的民工工资被全额兑付。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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