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是2018年农历的腊月29日,上午9时,街头巷尾不时传来鞭炮声,路边也张灯结彩起来,新年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人们已经沉浸在喜迎新春的节日气氛中时,然而在湘阴法院长仑法庭的调解室内仍热闹非凡,大家不是因为过大年促拥谈心,而是在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是这样的,葛某系长仑辖区的一村民,2013年因修建长岳高速公路,他家房子受到震动后出现多处裂缝,导致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居住,葛某于2015年在乡镇人民政府的安排下在外租房居住。对于房屋的损失如何补偿,葛某多次与高速公路的施工方协商交涉未果,于2018年11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长仑法庭法官多次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并与乡镇人民政府沟通与协商,法庭了解到葛某家有一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加之葛某本人年老体弱,建议施工方和镇政府从实际出发考虑葛某的家庭情况,在补偿问题上作适当调整。
在法庭的多次协调努力下,双方终于在2018年农历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就葛某的补偿问题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在协议签订后, “真是感谢你们这些为民办事的父母官,让我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葛某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对法庭工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