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决胜执行难战役”进行时#屈原法院强封“惯赖”房产记
分享到:
作者:田爽  发布时间:2019-02-26 14:39:21 打印 字号: | |
  • 执行干警记录执法过程
  • 评估公司人员现场评估后签字
  • 执行干警贴封条
  近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成功查封一套房产。

  源于一笔以房产为抵押的民间借贷纠纷

  汤某和杨某(二人系夫妻)于2014年6月28日向杨某胜借款22万元人民币,写下借条并在借条上载明以汤某和杨某在长沙县的房产作抵押,承诺每月还款1—2万元,如违背承诺则将房子过户给杨某胜。之后,汤某、杨某并未按承诺还款,反而是多方推诿,杨某胜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于2018年7月将汤某、杨某诉至屈原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汤某、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杨某胜连带清偿借款人民币2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2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超过6%,则按年利率6%计算。)判决书下达后,汤某、杨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杨某胜申请强制执行。

  原来是“惯赖”

  执行局干警调查发现,汤某不但欠下杨某胜25万余元(含利息),还欠下工商银行21万余元,益阳农村信用合作社15万余元,名下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是位于长沙县某小区内的一套房产,已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查封。同时,该房产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汤某自2015年开始就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所欠物业管理费5700余元,该房经常被堵锁眼,都是房主所欠债务引起的,物业公司多次帮助其处理开锁。

  屈原法院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协商,由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查封该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用于归还汤某所欠款项。

  强制执行,封房评估

  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汤某,汤某拒不接电话,短信也不回。2019年1月,屈原法院执行局将该房产公告评估。2月20日,执行局7名干警驱车赶往长沙县,在长沙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汤某和杨某的房产进行查封,同时联系选定的某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进行现场评估。到达该房产位于的小区后,该房产所属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干警,但房内无人应答,只好叫上专业开锁人员开锁。开锁进去之后发现该房已无人居住,每间房的房门都有被破坏的痕迹,执行干警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评估公司人员详细记录下房内情况后,该院成功将该房产查封,不日将进行司法拍卖。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