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矛盾频发,男方因长期在国外工作,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法庭利用微信成功调处一起“跨国”离婚案件。
彭某与韩某经人介绍相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相识不久后便登记结婚,婚后虽生育一儿一女,但二人长期分居。韩某因工作需要长期居住在柬埔寨,即便过年回家短暂相聚,但聚少离多的夫妻生活使二人矛盾不断,于是彭某诉至法院请求结束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
开庭当天,被告韩某打来电话向法官表示,二人结婚主要是迫于父母压力,但念及儿女,希望原告彭某不要离婚。如果原告执意要走也同意离婚,但自己现在在柬埔寨工作,不方便回家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在征得被告韩某同意后添加其微信,利用微信语音通话进行调解。
虽经法官耐心劝解和开导,但原告态度十分坚决,称两人仅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绝无和好可能。法官便将原告坚持离婚的态度转告给被告,希望他一切为儿女着想,好好考虑这段婚姻关系有无继续的必要和可能。通过法官的调解和说理,被告沉思后,最终同意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理无不同意见,子女由被告韩某独自抚养,很快二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将原告签字的调解协议拍照上传微信让被告确认,然后寄给被告,被告签字后寄回给法官,于是这段感情破裂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法官寄语:“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虽婚姻不易,但没有感情的婚姻的确难以维持,长此以往,亦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念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份上,在夫妻关系走到尽头时,应好聚好散,留给对方余地,尽可能减少对子女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