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感谢法官帮我们追回了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月25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接待室内,拿着刚到手的12万执行案款的刘某激动地说道。
2017年10月,刘某诉胡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湘阴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胡某应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13万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没有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万般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胡某财产线索及人员下落,均无果。考虑到申请人因病致贫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一方面,执行法官多次找当地村干部交流沟通,数次上门做被执行人胡某亲属的思想工作,释法晰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要其转告胡某:一味躲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主动出来面对,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刘某提供的财产线索逐一进行核实。
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胡某在亲友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法院,承认了错误,并表示虽然现在经济也很困难,但自己愿意向亲友借钱把赔偿款付清。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刘某,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次日,被执行人胡某按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一次性向申请人刘某支付12万元,申请人也自愿放弃了剩余款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