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高妮)2月26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邱武辉等13名被告人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对部分未退赔违法所得的被告人追缴相应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底,王应珍、吴保贝通过到平江县明涛采石场闹事、言语威胁,强迫从采石场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石粉再以高价卖出从中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9月,李伟乐、彭新德、胡跃进、胡永发也提出要卖石粉未获同意,4人就拦了拖石粉的车,后经协商,决定两伙人轮流贩卖。2017年9月底,邱武辉、李某光(在逃)、吴坚强等人到邱武辉家中商议,共同强迫交易明涛采石场的石粉,逐步形成了以邱武辉、李某光、王应珍为召集者,吴恒林、吴保贝、吴坚强为积极参加者,其余人为成员的“义兄弟创业团队”。该组织制定了内部规定,要求每个成员缴纳了1000元保证金,以组织名义租赁土地,并创建微信群,选出邱武辉等7人负责日常管理。案发后,部分被告人退缴了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武辉、李某光与被告人王应珍等人纠集在一起,以威胁、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的手段,在松山村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邱武辉等13人以威胁、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的手段强迫明涛矿业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签订石粉协议,强买石粉数额前后共计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据邱武辉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