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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仗义”替朋友折腾欠款人凌晨跑步 非法拘禁38小时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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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颖  发布时间:2019-03-01 14:50:20 打印 字号: |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讨要债务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岳阳县一男子“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为迫使债务人还款,非法拘禁债务人38小时,折腾其凌晨跑步,白天散步,以此方式让其“受点累”想办法还钱,最终获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犯非法拘禁罪,依法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7年5月19日晚,曹某(已判刑)等人在岳阳县吃宵夜时碰见任某,因任某欠曹某5.8万元,曹某喊任某一起吃宵夜并催还欠款,随后他人开车接杨某到夜宵店。20日凌晨2点,任某表示暂时没钱还,为逼迫其还钱,曹某以任某太胖要跑步醒酒为由要杨某等多人先后轮流带着任某在岳阳县某广场跑步、围着某山庄散步,让其受累想办法还钱。20日23时许,任某通过微信转账分三次还曹某共计人民币7000元,当晚,曹某和杨某多人带任某在某宾馆住宿,至21日18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在该宾馆将曹某、杨某等人抓获。任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38小时,经鉴定,任某在被非法拘禁期间所受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伙同他人为索要债务而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时间达38小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杨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杨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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