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平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一行驱车在蜿蜒的山路上盘旋了近一个小时,终于抵达童市镇白花村。在村委会会议室搭起了简易的巡回法庭后,公开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十六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8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多次在平江县城、童市镇等地趁人不备进入商铺或居民家中盗窃手机,共盗窃4台手机,价格为4369元。案发后,王某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退回了被盗物品给被害人。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办法官了解到王某的特殊情况,家又在偏远山区,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利,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并聘请了一名特教学校手语教师作为手语翻译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过程中,手语教师全程为被告人提供同步翻译,在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与被告人之间架起了一座交流的桥梁,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邀请手语老师出庭做翻译,既维护了聋哑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