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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平江)一次调解“团圆”一家
“您好,我们要离婚,已经协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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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06 08:22:40 打印 字号: | |

春节假期刚过,在平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对夫妻带着一个5岁的小女孩站在民商事立案窗口要求办理离婚。

要求离婚的妻子是即将临产的孕妇。立案法官倒了一杯水,让其先冷静下来。一旁的小女孩听妈妈说要离婚,大哭起来。女人红着眼眶抱着小女孩说:“女儿,爸爸妈妈离婚了仍然会在一起,不会离开你的。”小女孩不听,继续哭着,气氛很压抑。这是一起已达成离婚协议,前来请求立案调解的离婚案件。妻子吴某与丈夫李某原系同学,后相恋并结婚,感情基础较好。两人育有一女,如今女方又怀孕9个多月,离预产期仅10天左右。此次,双方为了家庭琐事吵得不可开交,直至闹上法庭。

立案法官耐心地倾听完双方诉求后,觉得这对夫妻感情尚在。这种状态离婚,对产妇的平安生产不利。双方现正在气头上,离婚可能是一时冲动。法官对他们进行劝解:“你们缘份和感情都是很深的。二胎不到10天就要出生了,这是家庭的一大喜事,你们应该开心地准备迎接孩子的到来。”妻子吴某摸着肚子,眼泪流了下来:“性格不合,日子过不下去了。法官,我们离婚不离家,仍然在一起生活。孩子一人一个,一起抚养长大。”

法官一遍遍做着李某的工作。“男子汉大丈夫应有男人的气概。多包容、关爱自己的妻子,面对生活中的曲折波澜应勇于化解、更擅于化解。”同时,也劝导着吴某:“将来孩子知道他还没出生,父母就离婚了,多伤心难过。结婚、离婚都是人生大事,应当慎重考虑。夫妻之间闹点小别扭是正常的,只有双方共同努力解决,互相包容、理解,才会有美好幸福的生活。”

在法官的劝说下,丈夫李某拉着妻子的手说:“老婆,你跟我回去吧。这婚不离了好不好?以前是我不对,你怀孕这么辛苦,我不应该跟你倔着来。回去后我一定会对你和孩子们好的,我们一起好好生活,把生活过好。”小女孩抹着妈妈的眼泪说:“妈妈,我们回去好不好?我想回家。”吴某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深深呼了口气,面容缓和了下来,答应一起回家好好生活。小女孩开心地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蹦蹦跳跳地往法院大门走去,相信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一家四口的幸福生活。

通讯员 李婷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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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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