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中国网:(君山)枣园一年工,讨薪两载余
——湖南省君山法院执行和解一起讨薪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3-06 14:57:28 打印 字号: | |

    日前,由被执行人金某的家属孔某、郭某提供执行担保,金某与蔡某等5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分批履行,湖南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则依法提前对金某解除拘留,至此,蔡某等人的讨薪案告一段落。

    2016年,蔡某等5人受金某之邀到钱粮湖镇一枣园务工,碍于乡里乡亲,双方并未签订用工合同,口头约定薪酬及一年一结算等事项。辛苦劳作一年后,蔡某等人没有等来工资,只等来金某出具的借条,金某表示资金周转紧张,工资有拖无欠。蔡某等人左等右等一年多,没有等来金某承诺的工资,于2018年将金某诉至法院。

    今年1月14日,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受理蔡某等5人分别申请执行金某劳务合同纠纷5案,依据各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金某应向蔡某等5人支付劳务工资等共计9万多元,经法院传唤、送达执行文书,金某拒不参加协商,不配合执行,甚至有意躲避。1月16日晚,经蔡某提供线索,该院执行局干警连夜奔赴钱粮湖,将金某依法拘留。

    拘留期间,金某说出苦衷,称自己只是枣园的管理人,枣园老板口头承诺给予他10%的枣园股份,由他负责日常管理。他表示虽是自己开出的工资欠条,但钱应该由枣园老板出,他只是打工的,拿不出这么多钱!然而,民事调解书上被告为金某,枣园老板也不愿意出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如果再去起诉枣园老板,既产生新的矛盾,又耽误了时间,我们通过老板和金某双方的亲友转告执行情况,释明法理,阐明这样会三方俱伤的后果,置身案外的老板想通了,出钱与申请人和解。”负责此案的执行员袁奇介绍。

    当天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申请人孙某获得1800元,其款项全部执行完毕,蔡某、朱某、蔡小某、胡某等四人分别获得2.3万元、1.4万元、0.5万元、0.3万元不等的“半额”执行款,双方约定剩余部分款项由金某在农历八月十五前支付到位,由金某的亲友提供执行担保,蔡某等表示相信法院,也相信枣园会履行承诺。(张小蕾、袁小奇)

    链接地址:javascript: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