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老和小许都没来吗?”3月5日上午9点,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张兰如期到达十六法庭,询问起案件当事人到庭情况。
这是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的法庭调查。三年前,70来岁的夏老骑摩托车经过黄某家时,被他家修建杂屋用的砖块绊倒,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夏老因此与黄某及当时承建的施工方、运送砖块的人员发生纠纷,经过一审诉讼,夏老与黄某均不服,由此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今天,原本通知到庭的三名当事人,只来了黄某这一位。
尽管案件也可缺席进行法庭调查,但张兰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在法庭上详细地对质事情经过,陈述自身的诉求,以廓清自己在阅卷时发现的疑团。
放下案卷,她当即便给未到庭的夏老和小许打起电话,“夏老,您是上诉人之一,前来参加法庭调查,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经过劝说,夏老答应即刻赶来法院。之后,小许也同意1个小时左右赶到。
因为这个意外,原本排在上午9点的这场法庭调查,只能推迟。“等会还有一个案件的庭审呢。”张兰寻思着,怎样能够节省时间,免去当事人的来回奔波。与合议庭的同事们商量后,只见张兰大步走向正在走廊等候的黄某,跟他解释说明了情况,“我先开下一个案件的庭审,辛苦您先等一会。”话音刚落,张兰已经转身走向了隔壁的第十四法庭。
这也是一起责任纠纷二审案件。法庭背后的墙上,两面显示屏上的画面随着庭审现场的人员发言而不时切换,代表着这场庭审正在进行网络现场直播。
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张兰作为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辩论等。经过合议,该案当庭宣判维持原判。
这边庭审刚结束,张兰呷了口茶,抱着案卷回到了第十六法庭,此时夏老已经坐在了上诉人的位置上。“小许在工地上,他还有十多分钟过来,大家再稍微等他一下。”再次拨通小许的电话后,张兰告知小许正在从工地往法院的路上。
等到双方当事人都到齐,张兰立即组织庭审调查。夏老认为,砖块堆放在路边,由于是上坡路挡住了视线,才导致自己受伤。黄某则认为虽是自家翻新房屋,但是当时自己并不在家,对事发现场的情况一概不知。提供砖块的小许觉得也委屈,自己仅是送砖的,砖块堆放在路边也是施工方要求的。
调查过程中,三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对承担责任大小各执一词。张兰叮嘱书记员将各方诉求记录清楚,也分别做起了辨法析理的工作。
“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导致他人受伤本就应负一定责任。”张兰从法律的角度对小许解释道。
“你瞧,夏老伤得也不轻,这次事故因你建造房屋而起,你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张兰从情理的角度做黄某的工作。
对于夏老在一审时撤销了对承包方的起诉,也进行了询问。
一来二去三往,三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因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张兰表示当庭不组织调解,庭后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再择日宣判。
此时时钟已指向下午一点,张兰等三人阅读完笔录确认无误签字后,才走回办公室,同事从食堂带回的盒饭也已经凉了。
“这个事故已经过去三年多时间,这次开庭他还是拄着拐杖来的。”庭审结束后,张兰说道,夏老的爱人患有严重风湿疾病,常年卧床在家,基本失去劳动能力,下有两个儿子都患有精神疾病,作为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这次事故对他家的打击确实很大。为了让夏老正常生活得到保障,张兰表示,近期将到其所在社区走访,必要时申请司法救助和民政救助,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