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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岳阳县)起冲突后将旧伤赖到对方头上 男子诬告他人领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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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11 18:02:10 打印 字号: | |

本报3月9日讯  两男子一言不合打了起来,一方将对方摔倒在地并拒绝赔礼道歉,倒在地上的一方气愤不已,报警后,谎报伤情,把旧伤也赖到对方头上,致使对方被刑事拘留。近日,岳阳县法院宣判了这起诬告陷害案,倒地者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8年3月15日下午,家住岳阳县的袁某喊来挖机准备挖地基建杂屋,因宅基地纠纷未协商好,村组长安排方某前来监督袁某,阻止挖机动工。

袁某一心想要开工,方某不断阻挠,两人先是起了口角,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在打斗过程中,袁某将方某摔倒在地,方某捂着右手直喊受伤了,要求袁某赔礼道歉遭拒绝。方某气急报警,声称自己受伤严重。 民警到来了解情况后,将方某送医,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袁某因此被刑事拘留。在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袁某赔偿了方某医药费等费用1.6万元。

袁某想不通,怎么摔一下就这么严重?他把疑惑也告诉了民警,民警调查后没多久,方某承认把旧伤赖到了他头上。

原来在事发之前,方某的右手曾再次受伤并有过骨折,一直未痊愈。跟袁某冲突后,方某故意隐瞒之前自己两次受伤的事实,并隐匿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导致法医对其伤情作出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钟颖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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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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