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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汨罗)送达调解同进行 矛盾化解在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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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13 10:04:28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姚钟平月 舒畅)为有效提升案件质效,加快办案进程,汨罗法院弼时法庭坚持在送达环节通过和当事人的交谈沟通,对发现能及时跟进调解的案件及时调解。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被成功化解在庭前。

周某与邵某系朋友,黄某系邵某的表哥,由于资金周转需要,黄某向周某借款9万元,由邵某进行担保,后经周某多次催讨,黄某一直未归还。周某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向被告黄某送达应诉材料时了解到,黄某愿意偿还所有欠款,只是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希望周某能够同意分期还款。承办法官及时向原告周某转达了黄某的还款意向,周某表示同意,但希望黄某能够主动与其协商还款事宜。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与原被告沟通协调。通过努力,被告黄某向原告周某支付了部分欠款,双方就剩余款项签订了还款协议。

庭审前,原告周某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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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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