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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中院)岳阳出台细则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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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20 08:39:48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李艳)在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行专题调研,专门走访市工商联及民营企业代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岳阳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司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通过25项具体举措,全市法院将找准审判执行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全力为岳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细则》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细则》明确,必须准确使用刑事法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贯彻合同自由、责任公平原则,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打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岳阳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促进民营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为确保《细则》落到实处,岳阳中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长彭世理任组长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施行涉营商环境案件定承办专人、定督办领导、定工作措施、定办理期限、定目标责任的“五定”责任制,强化责任倒逼与责任追查。

《细则》还强调要完善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法律服务支持机制,畅通服务沟通渠道,加大“送法进企业”力度,加大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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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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