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保全组在执行一起诉前保全案件中,迅速出击,成功扣押涉案宝马车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月21日上午,湘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急急忙忙走来一位申请诉前保全当事人易某,易某称,被申请人刘某向其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宝马小轿车,双方约定“借用期间车辆有任何损坏由刘某全部负责,该车不能抵押买卖”。但现在刘某可能随时会有将该车变卖的可能,希望法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扣押该车辆。
自湘阴法院立案庭经审查后认为易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避免申请人易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该院立案庭马上立案,并出具保全裁定书同时将该案快速移交执行局保全组,执行法官收案后,联系法警、警用车辆,组织保全工作人员8名,立即赶赴车辆被扣留的地点,依法向被申请人刘某送达了保全裁定书,做了谈话记录,并向刘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扣押了宝马车。扣押时间前后总共只用了4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