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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临湘)辱骂法官被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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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27 10:35:53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王帷蘅)因对法院判决不服,临湘女子胡搅蛮缠辱骂法官,近日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原告李晓玲与被告李小海、方英系姑侄、姑嫂关系。2015年正月起,李小海的父亲李海洋病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作为妻、儿的方英、李小海没有护理和照顾李海洋,未尽到赡养和扶助义务。李晓玲出于兄妹之情对李海洋进行护理和照顾,李小海与方英未支付相关费用。2016年11月,李海洋起诉至临湘法院,要求李小海承担赡养义务。因李海洋在诉讼期间亡故,法院依法终结诉讼。李晓玲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小海、方英支付护理和照顾李海洋的全部费用。2019年3月5日,法院判决李小海、方英向李晓玲补偿无因管理的必要费用96678元。

3月18日上午,收到一审判决的方英不服判决,法官耐心向其阐明法律适用,明确告知方英,可以向市中院提出上诉。方英仍要求法院重新判决。被告知不符合法律规定后,方英开始耍泼,并对法官恶语相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对方英拘留15日。(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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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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