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金乡邻,银亲眷,邻里好,赛珍宝。”4月2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化解了申请人陈某和被执行人程某因邻里关系不睦引起的矛盾。
2018年5月,程某因与陈某发生口角纠纷对陈某进行殴打,导致陈某受伤。2018年10月陈某将程某诉至湘阴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程某赔偿陈某医疗费等共计1684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程某拒绝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近日,陈某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考虑到两家是多年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采取强制措施,虽然容易结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双方矛盾也会进一步激化,只有双方和解才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先是通过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双方的详细情况,做足做好前期信息收集工作,便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还请来当地村支书一起来做陈某、程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劝说双方和睦相处,维持良好和谐的邻里关系。经过执行法官通过多次上门和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摆事实,讲法律,最终双方互让互谅,被执行人程某自动履行了执行款1684元,申请人陈某也原谅了被执行人程某。至此该纠纷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