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外地法院协助扣划的方式,成功将被执行人在重庆某银行的存款扣划至该院执行款专户,使案件顺利执结,节约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
2014年3月,汪某借给邵某1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汪某多次催要,邵某拒不还款,汪某遂将邵某告上法庭。案件经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邵某仍不为所动,拒不履行义务。
2019年1月,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邵某在重庆市某银行有足额财产,但该银行不能在系统内进行扣划。考虑该案执行标的小,若派执行人员到四川省重庆市直接扣划,耗时费力,执结成本较高。执行法官采用了委托扣划的方式,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重庆市巴南区法院进行扣划。仅仅一周时间,巴南区法院就寄回了协助扣划存款回执,案款被扣划到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汪某领到款项后,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