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杜光红 袁斯潮)非法采砂牟利,致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高达2542万余元。4月10日,岳阳云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砂案。
2016年9月左右,齐某 (另案处理)与被告人宋某业及孙某青(另案处理)等人达成协议:由齐某联系采砂船到临湘与湖北洪湖交界的长江水域非法采砂、协调采砂区域的正常生产;由宋某业、孙某青等人安排人员为采砂船非法采砂提供保护、放哨。齐某先后联系了皖宝盛工777号采砂船九江采08号采砂船、九江采1569号采砂船等到临湘市江南镇谷花渡口附近水域非法采砂。宋某业则安排了郭某良、谢某、沈某、张某松为采砂船非法采砂提供保护、放哨等。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26日期间,宋某业、郭某良参与非法采砂99次,采得江砂914730吨,共计价值人民币25,425,990元。宋某业非法获利2,177,800元,郭某良非法获利3.3万余元;被告人孙某参与非法采砂88次,采得江秒864530吨,共计价值24,617,890元,非法获利3万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法制周报第1735期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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