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白水法庭成功调解了龚某某等九人与傅某某劳务合同纠纷共九案。
2015年期间,傅某某指派龚某某等九人,一部分在河南安阳,另一部分在江西赣州两个地方从事室内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傅某某向龚某某等九人每人出具了工资欠条,共17.6万元,九位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诉至人民法院。通过庭审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经常在一起共事,对对方的情况都表示理解。双方均同意法官组织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傅某某表示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属实,欠条对自己一直生效,只要其本人在便一定会付清拖欠的工资,只不过目前外面还有工程款未收到,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拖欠的17.6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希望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慢慢还。
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组织,被告与九位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分三年将上述拖欠农民工工资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