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甲机械厂(化名)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要求撤销租赁合同第六条,并以补偿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失为由,将出租方湖南岳阳乙公司(化名)告上法庭。
近日,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城陵矶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出租方的租赁场地现场,公开审理此案。社区居民3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2年,甲机械厂承租了乙公司厂区内场地。2017年10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机械厂要求续租,乙公司不同意。双方协商一年多未果。直至2019年2月,乙公司强行将租赁场地停水停电。甲机械厂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租赁合同第六条,补偿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失309万元,赔偿停水停电造成的直接损失16万元。乙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承租方立即拆除自建厂房及附属设施,腾空交还场地,并支付场地占用费213万元以及水电费、卫生费、逾期未交还场地的损失98万元。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程序,最终顺利将案件审理结束。来现场观摩的社区居民看的津津有味,同时也深受教育。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现场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法官们还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回答了他们在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
此次活动生动形象的再现了法庭审理的整个过程,展示了法院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让社区居民真正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同时也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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